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哪些主要措施?
2、制定標準,科學認定,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
3、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工作;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探索動態整體性保護方式;
4、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建立協調有效的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專家咨詢機制和檢查監督制度;
5、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
6、不斷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經費投入,大力培養專門人才;
7、積極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教學和宣傳展示,提高全社會的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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