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申請
生育津貼是按規定對申領條件的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場景概述
生育津貼是按規定對申領條件的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企業單位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參保女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分娩或流產直接刷卡結算的,醫保中心將于刷卡結算出院后的次月底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本人銀行賬戶。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需至醫保中心辦事大廳現場或線上進行申請生育津貼待遇。
申請對象
企業單位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直接醫保結算的參保女職工人;
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含流產)的參保職工。
溫馨提示:
機關、核撥核補的事業單位的參保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2]
享受待遇
(一)生育保險參保職工生育、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生育津貼。
(二)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時間標準如下:
①順產12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②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含異位妊娠)的15天;懷孕三個月及以上至7個月以內流產的42天;懷孕七個月及以上流產的98天。 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為1個月計算。
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宮內節育器的7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的3天;輸卵管結扎的30天;輸精管結扎的15天;輸卵管復通術的30天;輸精管復通術的15天。生育或流產時合并計劃生育手術的。
溫馨提示[3]
申請說明
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生育登記”信息、系統刷卡數據或“出生一件事平臺”聯辦申請,實現“生育津貼”待遇的自動發放。未前置“生育登記”的統籌區,可探索通過政務共享等大數據措施實現生育津貼自動發放。[4]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證件、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
(二)病歷資料(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結加蓋醫院章、未住院的提交診斷證明書、僅報銷門診費用可不提供或根據需要提供病歷資料);[5]
辦理流程
1.在服務窗口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2.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若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則進一步審查;
3.審查通過,完成辦理。
辦理地址
線上辦理
①辦理時間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
15:00-18:00(夏)
②聯系電話
05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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