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林業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省級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資環指〔2023〕45號)文件精神,下達我局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43.5萬元,為規范省級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財政林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4〕23號)文件精神,現將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要求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項目申報原則、申報條件、申報程序以及享受補助項目名單等向社會公示,接受各方面監督。
(二)擇優扶持原則。扶優做強我縣林業產業,項目資金重點用于森林康養和林業產業發展,輻射帶動我縣林業縣域經濟發展。
(三)不多頭申報原則。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原則上不與省市同類型專項資金重復安排,1個單位只能申報1個項目,不得進行多頭申報。
二、申報對象
(一)2023年以來獲評省級、縣級森林康養基地以及三星級森林人家的建設單位,其中同時獲評及2022年以來有獲得過森林人家、森林康養相關補助的不重復補助。
(二)將第(一)項補助后的剩余資金用于支持我縣特色林業產業項目建設單位。
三、申報程序
(一)材料提交:(1)森林康養基地或森林人家申報單位向縣林業局產業股提交書面申請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并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獲評文件等材料復印件;(2)特色林業產業項目建設單位向縣林業局產業股提交書面申請表、項目實施方案及承諾書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2,3),并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材料復印件。相關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至縣林業局產業股,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李彤,聯系電話:0598-6823654。)
(二)審定和公示:縣林業局根據以上材料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分配方案后在寧化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三)項目驗收:項目資金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項目建設完成后應及時向縣林業局提出驗收申請,縣林業局組織相關人員根據項目實施內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撥付資金。
附件: 1.2024年度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
金申報表
2.項目實施方案
3.承諾書
寧化縣林業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4年度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
項目(基地)名稱 |
|
||
|
單位名稱 |
|
法人 |
|
|
項目聯系人 |
|
手機 |
|
|
建設地址 |
|
||
|
項目總投資 (萬元) |
|
申請資金 (萬元) |
|
|
項目建設 內容 |
|
||
|
所獲(政府、部門)榮譽情況 |
|
||
|
申請單位 意見 |
本單位申請2024年度省級林業資源保護與改革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將認真履行職責,保證能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并承諾:填報內容及提供的材料真實、可靠,若存在虛假情形,愿承擔相應責任。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
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單位基本情況
二、項目年度目標、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及規模
三、項目建設必要性
四、項目實施計劃
五、投資概算
六、效益分析
附件3
承諾書
XXX鄭重承諾:
本單位/公司所提供的XXX項目所有佐證材料是真實有效的,并對該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在申請過程及獲得認定后,將接受并配合有關單位對本項目的檢查與復核。
本單位/公司不會以該項目進行多頭申報、重復申報其他有關財政資金的補助。該項目如有多頭申報、重復申報等行為,本單位/公司承諾將自愿繳回已獲得的全部補助資金,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專此承諾。
單位名稱:
單位法人:
時 間: 年 月 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