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三)
本局于2021年9月16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擬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因你單位下落不明,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是:你單位自登記機關注冊登記后,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吊銷其營業執照?!钡囊幎?,本局擬吊銷你單位的營業執照。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邱加銀、孫紅玲 聯系電話:0598-6827196
聯系地址:寧化縣翠江鎮南大街91號
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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