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6 10:18 來源:寧化縣政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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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充分發揮我縣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效益,進一步完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寧化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寧政20116)、《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見》(寧政辦20218)、《推進三明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留明就業十條措施》(團明委聯〔202117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21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待分配的房源及租金情況

  參照《2020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方案》

  二、申請報名時間

  202112620211220,超過申請期限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和申請條件、地點、方式

  除《2020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方案》規定的申請對象和申請條件、地點、方式外,畢業三年內有意留寧就職的我市大中專院校外地生源畢業生,按工作單位不同性質,分別向組織部、人社局、民政局、總工會,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申請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單身;(2)具有國家承認的我市大中專院校大中專(含)以上學歷;(3)已在寧化縣就業(含所轄鄉鎮),已與寧化縣用人單位簽訂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實際履行中。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可申請享受大中專畢業生公租房三個月免租(僅免除租金,不含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

  四、申請提交材料

  原申請對象提交材料參照《2020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方案》。我市大中專院校外地生源畢業生申請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寧化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2)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復印件;(3)結婚證;達到法定婚齡但未婚的提供書面未婚聲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一審的提供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離異后未成年子女跟本人的,提供的材料同上,其中應明確孩子歸本人撫養;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和車輛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5)最高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及縣教育部門的認定證明(一式兩份,認定證明及相關學歷證明材料各一式兩份,加蓋工作單位公章,一份教育部門留存,一份交申請受理單位);(6)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能夠證明人事勞動關系的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其他事項,參照《2020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方案》執行。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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