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寧化金牛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臨時用地的批復(寧自然資臨〔2026〕1號)
寧化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你司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一期)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臨時用地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司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一期)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臨時使用0.6897公頃(其中林地0.530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463公頃、建設用地0.1132公頃),具體用地范圍見寧化縣自然資源局《寧化金牛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臨時用地》紅線圖。
二、該項目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算,臨時用地詳細用途為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不得改變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需要進行必要臨時建設的,應向寧化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報批。
三、你司應及時落實臨時用地耕地占用稅的繳納、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的支付和土地復墾費用的足額預存。
四、你司應做好安全生產及因項目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臨時用地使用期間應做好耕地表土剝離、儲存,到期履行復墾義務時,用于改良復墾耕地質量。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應完成土地復墾。
五、你司應依法使用臨時用地并配合寧化縣自然資源局開展監督檢查。
寧化縣自然資源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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