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福建省長安燃氣有限公司:
為建立和完善天然氣定價形成機制,促進寧化縣城區天然氣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印發<福建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價商〔2017〕242號)規定,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寧化縣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配氣價格
1、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寧化縣城區管道燃氣配氣價格制定為0.97元/立方米。
2、配氣價格原則上每三年校核調整一次,如投資、配送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校核調整。
二、居民用銷售價格
(一)城區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從5.1元/立方米調整為4.69元/立方米。
(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設置為三檔,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其中:
第1檔:戶年用氣量240立方米以下部分,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為4.69元/立方米;
第2檔:戶年用氣量241立方米至340立方米部分,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為5.63元/立方米;
第3檔:戶年用氣量超過340立方米部分,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為7.04元/立方米。
以年度為周期,執行12個月為一個周期,購氣量額度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三)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4.89元/立方米執行。
(四)其他事項
1.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多人口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無商業用途的,可持相關證件到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經核實后,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二檔用氣量3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檔氣量分檔氣價計算。
2.經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用氣價格,每月免費供給5立方米/戶的用氣量,超過減免數量的按照規定的價格執行。
3.燃氣企業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認真做好抄表、清算銜接和價費公示,積極受理困難群眾優惠減免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全力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
4.同時廢止《寧化縣物價局關于重新公布天然氣銷售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寧價〔2018〕4號)。
三、執行時間
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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