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

日期:2021-09-08 16:19 來源: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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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負責政府人才工作,負責人才引進和服務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政策,構建人才服務體系。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扶持創業政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國(境)外相關人員在寧就業的管理工作。

(五)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組織落實相關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營運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面參保計劃。

(六)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組織實施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承擔勞動用工備案、勞動標準實施。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查處和督辦有關重大案件,指導和監督全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制訂相關政策和實施細則,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并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員有關政策。

(九)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實施政府表彰獎勵懲戒制度,綜合管理全縣政府表彰獎勵懲戒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按分工負責國家和省部級、廳局級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承辦縣政府組成人員和以縣政府名義任免的有關行政任免事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全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統籌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事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局等部門擬訂。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兩個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共享三明市畢業生就業管理信息系統。

2.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牽頭并會同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建立有關境外勞務人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共同促進境外就業發展,協調處理境外勞務突發事件。

3.關于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分工??h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認定取得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違法生產、非法掛靠、一證多井、落后生產能力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礦井,加強對煤礦企業安全和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日常監管,及時依法查處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重大隱患礦井依法作出停產整頓、停止施工的指令。對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h自然資源局負責認定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加強煤礦采礦秩序的監管,及時對非法開采組織鑒定,及時依法查處未取得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等非法違法開采行為??h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和指導、協調、督促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h公安局負責加強對煤礦企業民爆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的監管,嚴禁向非法煤礦批供民爆物品;對停產整頓的礦井根據整改需要實行限量供應民爆物品;負責維護礦井關閉現場秩序,收繳關閉礦井民爆物品,注銷民爆器材準用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非法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權益,嚴禁強令勞動者超時限作業,嚴禁婦女從事井下作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煤礦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有證無照經營的煤礦企業。國網寧化供電公司負責加強對煤礦企業供電管理,嚴禁向非法煤礦供應電力;負責切斷關閉礦井供電電源,拆除供電設施,查處地方供電部門向非法煤礦供電行為。

二、內設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會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衛生健康、績效評估、效能建設、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政府采購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協調和落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12345訴求件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信息化建設規劃與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本系統局域網、局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及安全保障系統的開發、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人事等信息數據庫管理。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縣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就業補助資金和社會保障事業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并負責管理。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編制本局各項經費預決算,監督指導局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本系統重大項目的立項工作。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清理、評估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等工作。組織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窗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任務落實及普法宣傳教育。負責組織協調重大課題調研,依法擬訂相關政策和實施細則。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干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退休干部工作。

(二)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股(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政策,推進完善城鄉均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各類群體(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扶持政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縣就業管理政策。配合財務科擬訂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擬訂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平臺標準化建設工作。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推進建立失業預警制度。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研究擬訂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開展全縣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檢查評估,負責畢業生就業項目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指導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綜合管理職業培訓機構。指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三)勞動關系和監察股

組織實施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組織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審核縣屬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和改制職工安置方案。指導行業和用人單位定員定額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依法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活動。牽頭擬訂全縣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的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和督辦有關重大違法案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全縣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社會公布和實施“黑名單”等懲戒措施。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項,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具體承擔寧化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調解仲裁管理股

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擬訂相關政策及實施規范。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受理并承辦縣本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全縣仲裁員和調解員培訓、資格管理,負責選聘、管理本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具體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鑒。

(五)社會保險和基金監督股

綜合管理全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等城鄉養老保障工作,擬訂全縣城鄉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的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發放等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退休審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推動全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鄉養老保險基金。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支付、管理和運營,依法監督就業、人才等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承擔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情況、財務收支管理情況等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或協助查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的違紀、違法案件。負責全縣工傷保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和實施辦法。負責全縣工傷認定管理及組織開展縣本級工傷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傷保險基金。

(六)人力資源開發股(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人才(不含外國專家)引進和交流合作政策,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員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按規定指導、監督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擔縣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按分工承辦市直和中央、省直駐寧化單位人才引進有關事宜,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及工勤人員流動有關事宜。綜合管理回國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指導、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綜合管理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擬訂考核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政府部門業務績效考核評估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與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政府表彰獎勵政策制度。按權限負責以國家、省、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人選推薦等相關工作,協調組織以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評選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審核和管理。按分工負責國家和省部級、廳局級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貫徹執行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政策,負責懲戒工作綜合指導和處分決定備案工作。承辦縣管有關人員的任免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考務組織的協調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導人事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和聘用管理工作,負責縣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和人員聘用備案事宜。負責縣屬事業單位聘用管理工作。負責縣本級事業單位人員信息數據庫建設。綜合管理職稱工作,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建系列(專業)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庫),并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關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組織管理。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等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回國來我縣定居專家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考察、休假和專家聯系、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按權限組織實施國外相關人員的工作許可。

(八)工資福利和退休股

具體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革組織實施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縣直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工作。     三、領導分工

邱華東(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主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邱永茂(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社會保障、績效管理、黨建、政風行風、機關效能建設、人社窗口等工作,分管社會保險股、局黨支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聯系翠江、城郊、湖村、泉上人社所。

曹穎川(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就業、職業能力建設、人社領域鄉村振興、信訪維穩、安全生產、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單位)、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股(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縣勞動就業中心、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縣就業工作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系城南、安樂、曹坊、治平人社所。

張旭華(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政策法規、行政審批、行政保障、財務和基金監督、人事、老干部、工青婦、計劃生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勞動關系和監察股、調解仲裁管理股、財務和基金監督股、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縣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中沙、水茜、河龍、安遠人社所。

吳亦玉(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政府表彰與考核任免、工資福利、人事人才、項目和招商引資及掛村等工作,分管人力資源開發股(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工資福利和退休股。聯系濟村、方田、石壁、淮土人社所。

曾玉光(四級調研員):協助分管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池賢杰(四級調研員):協助分管平安單位創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馬元標(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分管人社領域鄉村振興工作。

張海波(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分管項目和招商引資工作。

鄧光華(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分管社會保障、績效管理、黨建、政風行風、機關效能建設、人社窗口等工作。

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8--6823905

 

 

 

 

傳真號碼:0598--6823905

單位負責人:邱華東

 

 

 

 

通信地址:寧化縣長征大道31號城市建設展覽館十二樓

 

 

 

 

郵政編碼:3654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2:30—5:30(冬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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