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教育局關于2023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公告

日期:2023-08-17 15:49 來源:寧化縣教育局
| | | |

 

根據《2014年福建省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閩教基〔2014〕30號)、《寧化縣農村學前教育支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寧教基〔2014〕40號)精神,為滿足我縣23個農村學前教育教學點保教需求,經縣委編委會同意,我局2023年招聘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根據全縣14個鄉鎮23個農村學前教育教學點實際需求,招聘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46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

2.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記錄。

4.招聘對象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

5.招聘對象具有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中等教育專業學校畢業,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工作需要,個別偏遠農村巡回支教點志愿者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對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報名表(附件1,自行下載打印)等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在本縣公辦小學、幼兒園從教經歷者可提供原工作學校開具的工作證明(工作證明須注明考核情況)等材料。

2.報名地點:寧化縣教育局初教股(教育局樓)聯系人:張老師18060183327、曾老師13859122718

3.報名時間:2023年8月17日-8月21日。

4.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必須符合招聘條件要求,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

五、面試考核:

1.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20238月22日,上午7:30憑本人身份證報到;面試地點:實驗幼兒園工貿分園(寧化縣翠江鎮中環北路138號)。

2)面試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基本知識能力、表達能力、應對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面試成績在個人面試結束后即向面試對象現場公布并在縣教育局進行公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注意事項: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對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所有面試考生必須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和附近逗留或喧嘩,不得向其他考生泄露考題內容,違者取消面試成績。

2.考核:對應聘者的學歷、年齡、專業、任教經驗等條件進行量化考核,考核量化細則見附件3。

六、聘用管理

按面試成績(占50%)加考核(占50%)綜合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確定擬聘用人選,原聘用的學前教育農村巡回支教點志愿者服務期滿且任期考核為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縣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統籌調劑安排受聘志愿者工作崗位,不服從調劑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空缺崗位按綜合得分排名順延遞補。

受聘志愿者應與縣教育局簽訂《2023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務協議書》,2023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務期限為1年,服務期間工資待遇按有關文件執行。受頂崗志愿者身份為編外人員。

五、本最終解釋權歸寧化縣教育局,未盡事宜,由寧化縣教育局研究解決處理。

附件:

1.2023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崗位需求表

2.2023年寧化縣農村巡回支教志愿者報名表 

3.2023年寧化縣農村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考核量化細則

  

 

 寧化縣教育局

20238月17

 

 

附件1

2023年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崗位需求表

 

序號

鄉鎮

崗位數

1

城南鎮

4

2

湖村鎮

2

3

泉上鎮

4

4

安樂鎮

2

5

曹坊鎮

4

6

治平鄉

2

7

中沙鄉

4

8

水茜鎮

2

9

河龍鄉

2

10

安遠鎮

8

11

石壁鎮

6

12

淮土鎮

2

13

濟村鄉

2

14

方田鄉

2

 

附件3:

2023年寧化縣農村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考核量化細則

從學歷、年齡、專業、任教經驗等幾項內容來量化考核,共50分。具體情況如下:

1.學歷(10分):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得10分,電大、函授、自考學前教育專業同等學歷在讀得5分。

2.年齡(10分):年齡在45周歲以下得10分,45周歲以上不得分。

3.專業(20分):幼兒園、小學教育專業畢業或具有幼兒園、小學教育專業合格證得20分,其他專業不得分。

4.任教經驗(10分):任教經驗達三年以上得10分,1年得2分,2年得5分,1年以內或無任教經驗的不得分。

其中符合《2014年福建省農村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閩教基2014〕30號)規定,屬于以下兩類情形之一的,其條件考核為滿分50分:

1.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飘厴I生。

2.持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非在編幼兒園和小學教師。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