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文件依據: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于做好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的通知》(明人社〔2019〕102號)、《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化縣財政局關于做好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寧人社〔2019〕18號)
補貼對象:
在我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補貼條件:
1. 已為新招用人員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2. 與新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3. 在初創三年內新招用人員。
補貼標準:
1. 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1000元。
2. 招用其他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500元。
3.每家企業(個體工商戶)累計享受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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