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文件依據:
轉發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關于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應屆高校畢業生單位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和<關于對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施社會保險補貼的辦法>的通知》(寧財〔2016〕229號)、《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三明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明財社〔2019〕46號)。
補貼對象:
1.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城鎮居民;
2.城鎮居民持有《殘疾人證》的;
3.農村居民持有《殘疾人證》的;
4.城鎮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5.農村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達一年的城鎮居民;
7.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達一年且已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8.被征地農民(在城市規劃區內有承包權且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農村人均耕地面積三成的);
9.農村獨生子女或二女戶中男滿40周歲女滿30周歲人員;
10.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11.脫貧人口(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可通過微信關注“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公眾號申請或到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咨詢辦理。
補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1.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且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男年齡不超過60 周歲、女年齡不超過50周歲;當年度前申領社會保險補貼累計月數不超過36個月;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計算)的就業困難人員,累計申領社會保險補貼不超過5年。
2.以上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以當年度12月31日前實際繳納當年度社會保險費為準。
3.申請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在當年度1至12月期間未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未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月份。
4.申領對象的社保補貼待遇不與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即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不可同時享受社保補貼。
補貼標準:
按當年度符合申請時限內繳納當年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實際繳費額的30%給予補貼。
補貼申領:
社保補貼申請的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申領條件人員通過“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 微信公眾號申領(具體時間以公眾號推送信息為準)。具體申領辦法如下:
關注“三明就業和人才公共服務” 微信公眾號→點擊“辦事大廳”→“社保補貼”→“社保補貼申領”,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在寧化縣參保的申領人應選擇戶籍地(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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