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防災減災信息公開
1月18日,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關于下達2022年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通知》(閩財建指〔2022〕182號)要求,撥付冬春救助資金49.44萬元至全縣冬春需救助困難群眾賬戶。
1月,審批8個鄉鎮冬春救助資金49.44萬元,救助2326個人口,百分百完成冬春救助任務。
2月8日,開展鄉鎮災害信息員業務培訓、農房保險交流座談會。
3月22日-24日,做好3.22冰雹災害受災鄉鎮災情收集及災情核查工作,督促保險公司對受損農房及時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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