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寧化縣校外托管機構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我縣校外托管服務需求快速增長,部分托管機構在場所安全、食品安全、人員管理、消防條件等方面存在隱患,缺乏有效監管,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保障面臨較大風險。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進一步規范校外托管機構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部門協同、屬地負責、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我縣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了《寧化縣校外托管機構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編制依據
《辦法》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章二十五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明確制定目的、適用范圍、管理原則和工作機制。成立縣校外托管機構安全管理聯合工作專班,明確召開聯席會議、綜合執法檢查頻次。
2.設立與登記。規定開辦營利性校外托管機構須取得相應證照。對場所安全、面積、視頻監控、消防設施、人均休息面積、一人一床、男女生分區、從業人員等提出明確要求。
3.經營規范與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第一責任人,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按學生數量配備工作人員。提供餐飲的校外托管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明確接送安全、協議簽訂、收費公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
4.職責分工。明確縣教育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局、住建局、應急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具體監管職責。
5.監督與責任追究。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件移送機制。
6.附則。明確《辦法》試行時間、有效期限、已開辦校外托管機構整改時限、負責解釋部門。
四、主要特點
1.健全協同監管機制。成立縣聯合工作專班,建立每半年聯席會議和綜合執法檢查制度,實現部門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消除監管盲區。
2.細化場所與人員安全標準。明確人均休息面積、視頻存儲90天、防護欄桿高度、不得設在地下室等剛性要求,并對從業人員違法犯罪記錄進行前置核查。
3.強化食品安全與接送管理。對供餐方式、食品留樣、訂餐資質等作出嚴格規定,嚴禁使用非法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專人負責交接并建立應急聯系機制。
4.突出風險預防與責任落實。要求定期開展消防演練、隱患排查,明確突發事件報告和處置流程,壓實機構第一責任人責任。
5.構建全鏈條監督體系。建立投訴舉報快速處理、案件移送、整改過渡期等制度,并將校外托管納入鄉(鎮)和村(居)日常安全管理范圍。
五、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二年。已開辦的原未明確規定的托管機構,應在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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