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寧化縣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09 17:22 來源:寧化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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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鄉(鎮)、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閩紀辦〔20219號)和省住建廳等部門《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方案》,市住建局等部門《三明市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方案》,為切實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突出問題,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原則和“可操作、可整治、可見效、可評估”的要求,縣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發改局聯合制定的《寧化縣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各相關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開展。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化縣民政局

 

 

 

寧化縣自然資源局                寧化縣公安局

 

 

 

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69

 

 


寧化縣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問題點題整治,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及時查處承租人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長效機制,不斷規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一是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資產等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配租條件且沒有主動申報的問題;二是整治在承租過程中,承租人將公租房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整治措施

1全面開展排查走訪。縣住建局會同自然資源、民政、公安、發改等部門,針對政府投資的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突出問題,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資格復核和入戶走訪,重點核查房產、家庭狀況等信息變化,重點查訪、巡查是否存在轉租出借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發改局)

2.建立房產核查聯動機制。建立住房保障、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部門間的公租房保障對象房產核查聯動機制,定期交換數據信息。在保障對象辦理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前及時整治。具體工作程序按照《關于建立三明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動態管理機制的通知》(明建〔202038號)執行。(責任單位:住建局、自然資源局)

3.推進公租房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縣住建局要積極與當地建行對接,加快全縣公租房房源、保障對象、配租信息的數據匯聚和梳理錄入,爭取在今年7月底前試運行使用公租房信息系統。(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4加強公租房數據共享。縣住建、民政、自然資源、公安、發改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核查工作機制,動態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狀況的變化,并及時進行處置。運用公租房信息系統通過政務數據匯聚平臺對接民政等相關部門信息系統,依托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定期獲取在保人員相關信息變化,推進數據共享,提升公租房租后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發改局)

5編制統一的公租房合同文本。縣住建局要對現行公租房合同進行梳理,分析存在問題,615日前將梳理情況上報市住建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6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縣住建局要針對點題整治發現的問題,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結合本地實際,牽頭制定出臺加強公租房管理的長效措施。(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發改局)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方案制定階段(610日)

縣住建局牽頭會同民政、公安、自然資源、發改等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要求和時間節點。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6-8月)

1.開展資格復核和入戶走訪。對照整治重點,縣住建局牽頭,會同民政、自然資源、公安、發改、鄉鎮等部門,對本轄區內所有在保人員開展資格復核。同時建立公租房入戶核查名單庫,對政府投資建設公租房全面入戶走訪。

2.堅持邊查邊改邊建。縣住建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照整治重點,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形成問題(整改)清單。825日前對所有不符合承租資格的對象進行清退,對轉租出借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對拒不騰退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起訴。同時,針對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出臺本縣公租房租后管理長效制度措施。

第三階段:抽查核實階段(7-8月)

由縣住建局牽頭對納入自查自糾范圍的對象進行實地抽查核實。經抽查核實發現問題或存在漏報、瞞報的,或與自查自糾結果不符的,將移送縣紀委監委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第四階段:驗收鞏固階段(9月底前)

縣住建局將整治工作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并總結整治工作報告上報市住建局。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分工職責。縣住建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推進整治,其中,縣民政局負責對接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牽頭核查在保人員婚姻、收入、資產狀況;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在保人員住房狀況核查;縣公安局負責在保人員車輛、戶籍等信息核查;發改局協助推進公租房承租人信息共享對接、相關系統互聯互通等信息化工作。

(二)建立聯動機制。成立工作專班,由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同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分類實施,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三)實施全面整治。縣住建局將在政務公開、政府門戶網、公布投訴舉報渠道,動態公布整治情況,接收群眾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

(四)狠抓督促落實。在縣紀委監委的監督下,組成工作小組對點題整治進展進行專題督促,對整治工作存在問題、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予以通報。建立半月報制度,每半月要向市工作專班報送整治工作進展。

 

附件:公租房承租人應退未退整改情況表

    


附件:

公租房承租人應退未退整改情況表

填報單位(加蓋公章):

 

 

 

填報時間:    

 

序號

縣市

應退未退公租房項目名稱

退出性質
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A.購置房產,B.收入資產超標轉租出借)

共涉及應清退家庭戶數

已清退家庭戶數

剩余未清退的整改措施和進度

剩余未清退的計劃完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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