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
《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
現將《三明市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三明市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
三明市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根據省、市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18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閩委〔2018〕1號)和《關于做好2018年為民辦實事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閩建辦村函〔2018〕30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圓滿完成2018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任務。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完成2018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2018年全市為民辦實事農村危房改造開工668戶,竣工668戶。根據各地2017年排查比對上報的改造計劃,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各地任務分解下達如下:
梅列區11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11戶)、三元區21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10戶)、永安市84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75戶)、沙縣38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31戶)、將樂縣40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33戶)、建寧縣21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18戶)、泰寧縣22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18戶)、大田縣103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61戶)、明溪縣108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88戶)、寧化縣188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137戶)、清流縣32戶(其中“四類重點對象”不少于26戶)。
各縣(市、區)可根據進一步排查落戶情況對“四類重點對象”中各類別數量自行調整,但必須完成總數,并按調整后分類安排相應補助資金。新增貧困家庭符合危改條件的,全部納入2018年度危房改造計劃,確?!皯谋M改、一戶不漏”,新增危房改造計劃請于7月底前報市住建局村建站。
(二)完成國家下達我市2018年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國家下達我市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待國家任務正式下達后,市局將進一步分解下達各縣實施。
(三)完成2017年度開工任務中未竣工部分的竣工任務。2017年度開工但尚未竣工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在6月底前應全面竣工。
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C級、D級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以及其他貧困農戶。本著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其他貧困農戶原則上按省定扶貧開發對象認定標準進行認定(年人均純收入低于國家貧困線1.5倍,含符合條件的貧困留守兒童家庭、貧困計生家庭等)。各縣(市、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認定標準,但具體認定標準向上浮動不超過20%。
(二)補助標準。
1.依據危房改造對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難程度,確定不同類型的分類補助標準。(1)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戶16500元給予補助;修繕加固的,按每戶14500元給予補助。(2)五保戶、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戶14500元給予補助;修繕加固的,按每戶13000元給予補助。(3)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戶13000元給予補助;修繕加固的,按每戶12000元給予補助。(4)其他貧困農戶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戶11500元給予補助;修繕加固的,按每戶10000元給予補助。各縣(市、區)要相應安排地方補助資金,切實加大對深度貧困戶的傾斜支持,兜底解決特困戶住房安全保障問題。
2.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農村危房改造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閩建村[2016]4號)規定,自2016年起,“農村危房改造”與“造福工程”分開管理,分別實施,不能同時享受兩種補助。
三、強化資金監管
1.各縣(市、區)要按照《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建〔2017〕76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顚S茫瑖澜亓?、擠占和挪用或變相使用,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并合理確定補助資金分階段發放比例,及時撥付資金到戶。保證項目動工時先按審批補助額度撥付規定比例的補助資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定期將核定的補助對象及發放補助金額報送財政部門,及時將核定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配合財政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并積極對接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
2.做好補助資金的撥付工作,各縣(市、區)要可視情況預撥部分資金,并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可分批次分鄉鎮組織竣工驗收,并撥付補助資金。原則上,已完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應于1個月內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于1個月內將余款全部撥付到戶。
3.按照2017年中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省紀委精準扶貧監督“1+X”推進會精神,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監督檢查。今年,省扶貧在線監管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縣級住建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完成“最后一公里”的資金撥付到戶工作,加強資金線上監管,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系統規范運行。要認真履行資金監管主體責任,將省廳編印的《全省農村危房改造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印發到村進行警示提醒,并對扶貧資金觸發監察規則的問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的,應作為線索移交駐廳(局)紀檢組,促進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4.統籌結余資金。因建檔立卡貧困戶改由造福工程補助等原因造成滯留的危房改造資金,各縣(市、區)要積極對接審計及財政部門統籌使用。
四、制定實施方案和實施改造
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農村危房改造為民辦實事項目,制定于7月6日前制定農村危房改造2018年度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配、工程進度計劃、資金安排和監管要求等落實措施,同時迅速將任務指標逐一分解到鄉、到村,落實到戶到人。
(一)對象認定。農村貧困戶對象識別認定,應按照《關于嚴格履行職責扎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閩建村函〔2017〕118號)文件執行。其中:農房安全認定,由當地住建部門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建村函[2009]69號)制定簡明易行的評定辦法,少數確實難以評定的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請專業機構鑒定;貧困戶身份識別,由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認定,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以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識別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應由殘聯商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為準。其他貧困戶由危改部門提請縣(市、區)政府組織等相關部門通過聯審對危改戶的車輛、房產、銀行存款、年人均純收入、公職身份進行認定。
(二)改造方式。根據《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規劃》要求,危房改造以加固方式為主,按照《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加固技術導則(試行)》實施改造,其中:C級危房全部采用修繕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級危房可加固的要優先選擇修繕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三)基本居住功能。注重基本居住功能,在保障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下大力氣提升住房基本居住功能,在改廁、改廚、通風等方面保障到位。
(四)建設模式。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參加統規統建的零星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參建。對于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眾,各地要創新工作方法,通過政府統一建設、空置房置換或對現有舊校舍、舊廠(場)房等閑置房屋修繕加固等方式,幫助其解決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主動協調組織主要建材的采購與運輸,降低貧困戶危房改造成本。要向農戶推薦培訓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隊伍并指導雙方簽訂協議。積極協調施工方,采取墊資建設等方式幫助無啟動資金的特困戶改造危房。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對于政府組織實施加固改造,以及統建集體公租房等兜底解決特困戶住房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五)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市、區)要制作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費發放到每一戶危房改造對象,利用多種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進展,利用媒體廣泛宣傳工作成效,營造積極的輿論氛圍。
五、規范操作程序和建設標準
(一)農戶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農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殘疾人證明、貧困戶證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福建省危房改造審批表》,拆除重建的,還要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填寫《福建省農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并上報鄉(鎮)政府。
(三)入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住建局,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審批公示。縣(市、區)要對鄉(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審批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戶主姓名、住址、住房狀況、貧困類型、擬改造方式等。
(五)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設要求,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現象。原則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農房,1至2人戶上限控制在60-75平方米以內;3人及以上戶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并不得超出《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閩政辦〔2011〕189號)規定的每戶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的控制標準。嚴禁改造中出現新的半拉子房。
六、抓好質量安全管理
(一)加強農村危房監管。凡轄區內農村危房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都應立即發動村民先搬離,優先排入當年年度危房改造任務,積極組織加固修繕或拆除重建。
(二)提高危房改造管理水平。所有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全面執行“五個基本”要求,即有基本的建設規劃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結構設計、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術指導和管理隊伍、基本的竣工檢查驗收。
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引導選用省市縣級農村住宅設計通用圖,或選用有資格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也可由承擔危房改造工程的農村建筑工匠提供設計圖或施工要點。
各縣要根據實際工作需求組織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未經培訓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攬農村危房改造施工,施工人員信息、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證明材料、施工協議書或承諾書等要納入農戶檔案,并錄入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
各縣(市、區)要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后竣工驗收。屬于統規統建的,由縣(市、區)住建局組織驗收;屬于分散改造的,由縣(市、區)住建局配合業主驗收。按照“竣工一戶驗收一戶”的原則,在危房改造竣工后15日內組織“全覆蓋”入戶安全性評定并出具安全性評定意見,具體評定工作可委托有資格的第三方機構或聘用建筑結構工程師組成鑒定小組進行,認定合格后15日內到戶檢查驗收,并填寫《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驗收表》,驗收合格后30日內足額撥付資金到農戶“一卡通”賬戶。驗收內容包括:屬于拆除重建的,要對照設計圖紙,逐項檢查施工情況;屬于修繕加固的,要重點檢查加固部位修繕情況,是否符合結構安全要求。
(三)切實落實管理責任。縣(市、區)、鄉(鎮)街道兩級鎮村建設管理人員要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礎、抗震節點和上部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及時到現場逐戶技術指導和檢查,并填寫《福州市農村危房改造入戶檢查表》(附件4),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記錄。
(四)加強巡查督查工作。各縣(市、區)住建局應組織技術力量,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對集中重建工程加強抽查檢測和技術指導服務,并發動村干部、群眾參與監督,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為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咨詢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各地要健全和加強鄉鎮、村鎮建設管理機構,加強培訓與管理,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改造后房屋的質量安全保障,要組織對2016年以來未入戶核查質量安全的改造戶開展“全覆蓋”入戶核查,全面確保改造后房屋質量安全有保障,每季度要向市住建局報告入戶核查情況,各縣要將開展入戶核查的通知、檢查臺帳、通報、整改等文檔資料、照片存檔備查;省、市將對各縣檢查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核查市縣檢查情況,隨機入戶調研指導房屋質量安全情況。
七、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和危房改造風貌管理
屬于傳統村落中危房改造的,應充分考慮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的需要。改造后農房要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除統規統建外,不搞大面積平整場地,不搞削山填塘,不破壞原有山水肌理和道路走向,盡可能保留原有形態和風貌。村莊風貌管理要求包括選址、建筑體量、外觀等方面內容。各縣(市、區)住建局應在開工前將農房設計圖及風貌管理要求送達危房改造農戶,屬于個人設計的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確保結構安全和風貌管控到位。
八、規范農戶檔案管理和信息報送
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應參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農村危房改造檔案資料的通知》(閩建辦村〔2018〕4號)規定整理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要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公布的最新樣表制作。在完善和規范農戶紙質檔案管理與保存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地錄入信息系統。各地要按照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和試行農戶檔案信息公開的要求,加快農戶檔案錄入進度,提高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已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的審核與抽驗,合理處置系統中重復的農戶檔案。按照住建部要求,未錄入農村住房信息系統中的危房,不能列為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改造后農戶住房產權歸農戶所有,并根據實際做好產權登記。
農戶檔案信息錄入是年度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要督促指導鄉鎮指定專人負責信息錄入工作,并積極組織參加相關農村危房改造業務培訓。同時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進度月報制度,各縣(市、區)應于每月27日前填寫好月份進度表(附表4),將上月本地區危房改造進度情況報送市住建局,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九、健全監督檢查制度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危房改造有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
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全程監管和績效評價。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將當年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加大對公示環節落實情況的檢查。要廣泛收集并及時調查和處理群眾舉報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饋機制。要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并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各縣(市、區)住建局要會同財政部門參照《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建村〔2013〕196號)實施年度績效評價,全面監督檢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政策執行、資金使用情況。
十、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協作
農村危房改造按照屬地原則,由縣(市、區)政府負總責。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協調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密切配合,把好危改項目質量關和安全關,嚴格控制進度,確保完成年度任務。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財政、民政、國土資源、農業、殘聯等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時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附表:1.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審批表
2.福建省2016年度危房改造驗收表
附表1
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審批表
縣(市、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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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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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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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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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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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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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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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類別 |
□五保戶 □低保戶 □貧困殘疾人 □原蘇區、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 □革命“五老”人員 □其他貧困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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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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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其 他 成 員 情 況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與戶主 關系 |
職業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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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結構 |
□混合結構 □木結構 □石結構 □生土結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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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狀況 |
□嚴重破損房 □部分嚴重破損房 □一般破損房 □無房 |
房屋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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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 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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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意愿 |
□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 |
自籌資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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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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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設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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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渠道: |
中央補助資金 萬元、省級補助資金 萬元、市縣級補助 萬元、農戶危房改造貸款 萬元、農戶自籌資金 萬元、其他社會捐助資金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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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戶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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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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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情況 說明 |
戶主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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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評議意見 |
經調查和村委會評議,上述情況屬實。根據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建議補助其(□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 住房,如作為補助對象,我們將督促其按質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單位(蓋章 ) 調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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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審核意見 |
經調查和評審,上述情況屬實,建議補助其(□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住房。
單位(蓋章) 調查人: 鄉鎮領導: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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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意見 |
經調查、審核,上述情況屬實。經研究同意其對房屋進行(□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 共安排補助資金 元。
單位(蓋章) 調查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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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福建省農村危房改造驗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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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市) 鄉鎮 村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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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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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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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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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類型 |
□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低保戶 □貧困殘疾人家庭 □原蘇區、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 □革命“五老”人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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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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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
□集中統建 □拆除重建 □修繕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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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房屋結構 |
□混合結構 □木結構 □石結構 □生土結構 □其他 |
改造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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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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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驗 收 記 錄 |
屬于拆除重建的,對照設計圖紙,逐項檢查施工情況如下:
驗收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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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修繕加固的,重點檢查加固部位修繕情況(是否符合結構安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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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金 補 助 |
已補助 |
剩余補助 |
一卡通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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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重建 |
修繕加固 |
拆除重建 |
修繕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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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是否同意該農戶改造項目驗收合格,并撥付剩余補助資金): 房屋業主(簽字): 鄉(鎮)街道負責人 (簽字、蓋章):
承建工匠(簽字) 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縣級住建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
鄉(鎮)街道村建站負責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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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18年6月6 日印發 |
明建村〔2018〕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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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