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管理指導的通知

日期:2024-05-28 11:17 來源:寧化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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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切實加強農村村民建房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管理規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村民建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閩建辦村函〔2023〕18號)、《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寧化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2月1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暨市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視頻會議部署工作督辦落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就加強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村民建房施工、既有農房(經營性自建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的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對本轄區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實,進一步筑牢防風險、保安全的堅固底線,切實做好本鄉鎮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

(一)壓實工匠主體責任。工匠責任落實到人,要求建房人在報批建房時,除指定一名帶頭工匠負責項目管理和施工質量安全外,還須明確主體結構、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等分項工程的責任人,并提交帶頭工匠和相關責任人的有效證書留鄉鎮備案。各鄉鎮政府在宣講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常識“一張圖”時,應同時提醒建房人履行質量安全責任并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加強對施工方的監督,因工匠違反施工安全規范作業導致被責令建房停工的,建房人應予配合并督促承包人整改到位。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建房施工整體委托帶頭工匠的,建房人應與帶頭工匠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內容應列明主體結構、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等所有承建內容,并明確雙方責任義務;若建房人將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等分項工程另行發包的,應在報批時一并提交各分項工程的施工合同及相應有效技能證書,明確各方的責任義務。施工合同應明確施工方要履行質量安全責任、規范施工作業行為,對施工方因違反施工安全規范作業導致建房停工整改的,建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施工方的違約責任等內容,違約責任可以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也可約定損失計算辦法。建房人另行委托工匠的,應于7日內向鄉鎮政府報備重新簽訂的施工合同、有效技能證書和質量安全承諾書等材料。

(三)加強工匠管理。各鄉鎮政府應嚴格執行分級報告、掛牌督辦機制,并指導建房人強化合同管理,督促工匠規范操作。對違規操作屢教不改的工匠,各鄉鎮可采取收回工匠培訓證書清出工匠名錄并報我局報備、組織工匠重新培訓或繼續教育等方式進行處置,工匠經重新培訓合格前不得承接業務。

(四)落實小散工程信息登記制度。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納管由建設單位負首要責任,施工單位(個人)負主體責任,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小散工程信息登記及監管責任,根據《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寧化縣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信息登記指引》和《寧化縣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指引》的通知》(寧建安2023〕28)文件要求,督促各小散工程責任人開展信息登記,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安全生產條件等基本要求,對符合要求的申請即時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應一次性告知信息登記人予以補充完善。各鄉鎮每月20日前匯總更新本轄區小散工程信息臺賬并報送至我局安辦。

(五)加強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政府應持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落實經營性自建房月檢、年檢制度,做到“經營不帶險、帶險不經營”。對其他類型自建房,不定期開展巡查。巡查中發現房屋存在隱患的,要第一時間果斷處置,一般安全隱患房屋通知業主進行維修、加固處置,重大安全隱患房屋堅決果斷采取措施,立即清人封房,拉警戒線,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特別是對于未采取工程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確保管控措施持續有效,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

(六)持續推進安全宣傳。各鄉鎮要加強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房屋使用、工程建設安全知識,提高公眾對房屋安全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嚴格落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堅持“縣級主導、鄉鎮主責、村居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網格員巡查宣傳制度。

三、落實網格化巡查

(一)在建農房。鄉鎮政府應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管理規定》(閩建〔2023〕2號)要求,組織鄉鎮專職管理人員、工程施工專業管理人員、屬地村委會工作人員(含村級安全網格員)在內的監管責任人與房長制管理網格員合并村級網格員應落實吹哨和報告機制,嚴格落實巡查指導制度,參照《農村村民建房施工關鍵環節巡查要點表》(附件1),對每棟村民建房的質量安全保障情況、地基基礎、建筑結構、建筑屋面、外墻裝修、竣工驗收等關鍵節點環節開展到場巡查,工程施工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工匠帶頭人)對各分部分項、關鍵節點環節開展到場巡查,屬地村委會工作人員(含村級安全網格員)對本村在建農房每月每棟開展到場巡查不少于2次,鄉鎮專職管理人員對本轄區在建農房每月每棟開展到場巡查不少于2次,每季度對本轄區所有在建農房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到場巡查,并參照《農村村民建房施工關鍵環節巡查重大風險隱患表》(附件2),甄別重大風險隱患情形,對屬于重大風險隱患情形的,應嚴格落實風險隱患限期整改和復查機制,并啟動分級報告和掛牌督辦機制,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二)小散工程。各鄉鎮政府應按照《三明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實施辦法》、《寧化縣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七有四禁”》、《寧化縣房屋市政小散工程信息登記指引》、《寧化縣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組織小散工程施工單位、建設單位、鄉鎮專職管理人員,嚴格落實巡查指導制度,參照《房建市政類小散工程安全生產日常巡查要點》(附件3),對建設手續、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各分部分項作業等開展日常巡查,施工單位項目部每月自查不少于2次,建設單位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鄉鎮專職管理人員每季度對本轄區所有小散工程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巡查(確保每個小散工程巡查不少于2次),巡查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參照《常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執法表》(附件4),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違法主體拒不執行的,由巡查人員上報轄區鄉鎮及有關單位。鄉鎮及有關單位對屬于授權范圍內的執法事項,依法查處小散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其他違法行為;對授權范圍以外的執法事項,及時協調屬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三)既有農房。各鄉鎮政府應按照《寧化縣經營性自建房掛牌巡檢實施辦法》,對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安全狀況,包括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開展定期巡檢,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采取有效處置措施,并將房屋基本信息、結構安全狀況、巡檢情況、巡檢責任人等有關事項進行掛牌公示。定期巡檢分為月度常規巡檢和年度專業巡檢,經營性自建房掛牌后,由鄉鎮負責組織村居開展月度常規巡檢,年度巡檢應委托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房齡 30年以上或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房屋,每年一檢;未發現安全隱患但房齡20年以上的房屋,每3年一檢;其他情形的房屋,每5年一檢。嚴禁漏排、漏巡現象。

四、結果應用

我局將加強對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督導,將農房及住建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對鄉鎮考評事項,每季度組織人員抽查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全年實現全覆蓋檢查,日常工作開展情況、材料(信息)報送情況、檢查情況、問題整改情況等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各鄉鎮季度及年終考評打分依據。對拒不落實相關工作的鄉鎮,我局將工作情況報送至各鄉鎮主要領導。

 

附件:1.農村村民建房施工關鍵環節巡查要點表

       2.農村村民建房施工關鍵環節巡查重大風險隱患表  

          3房建市政類小散工程安全生產日常巡查要點

          4常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執法表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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