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6100-1500-2025-00020
- 備注/文號: 寧政規〔2025〕11號
- 發布機構: 寧化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18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近期受冷高壓控制,我縣天氣晴到多云,空氣濕度低,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總體較高,森林防滅火形勢十分嚴峻。根據《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十八條和《寧化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經研究,縣人民政府決定發布2025年第6號禁火令,從2025年11月19日00:00至11月24日24:00止,在全縣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生產性和非生產性野外用火,違反規定者將依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森林火災,應當給予拘留等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鄉(鎮)務必高度重視,進一步壓實防滅火責任,加大野外違章用火查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用火者。禁火令期間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日16:30前將森林防滅火工作情況上報至縣森防辦(0598-6823655)。
特此通告。
寧化縣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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