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6122-1200-2019-00006
- 備注/文號: 寧衛〔2019〕24號
- 發布機構: 寧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7
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今年是我縣村衛生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三年期滿換證年,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和《福建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局組織開展村衛生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換證工作,現將換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將《村衛生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批表》分發給村所負責人進行填寫,村委會蓋章后提交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進行審核并將主要信息登記于《村衛生所換證匯總表》,審核通過后送縣衛健局核批。
(二)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通知各村所負責人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身份證、畢業證、鄉村醫生資格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由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審核后統一收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和其它證件的復印件上交縣衛健局。
(三)以上材料請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于2019年4月4日前收齊并上交縣衛健局。
(四)我局將對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收齊上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對符合換證條件的村衛生所給予換證,對不符合換證條件的村衛生所將不予以換證。
寧化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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