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6100-3000-2022-00002
- 備注/文號: 寧政干〔2022〕1號
- 發布機構: 寧化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2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中央、省、市屬駐寧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決定:
吳燕萍同志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忠厚同志任縣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鐘秀芳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河平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徐俊同志任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陳世雄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人民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毛顯伙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水利局副局長、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發展中心主任職務;
張仁林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曹春祥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范仁輝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劉琳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
危德星同志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嚴輝同志任縣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陸貴生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楊志華同志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劉軍林同志任縣審計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吳太勝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吳焰輝同志任翠江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不再擔任城郊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職務;
王興軍同志任縣政府信訪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縣政府信訪局副科級信訪督查專員職務;
李曉慧同志任縣人民政府信訪局副科級信訪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楊揚同志任縣水土保持中心副主任;
王彩英同志任縣旅游發展中心副主任,不再聘任縣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謝麗娟同志任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謝濤同志任縣婦幼保健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曾華同志不再擔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廖仕輝同志不再擔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吳九金同志不再擔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曾念華同志不再擔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雷翠芬同志不再擔任縣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曹周福同志不再擔任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邱永茂同志不再擔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張旭華同志不再擔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曹穎川同志不再擔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張清生同志不再擔任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縣不動產登記局局長(兼)職務;
吳立水同志不再擔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潘朝發同志不再擔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縣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曾秋菊同志不再擔任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
吳中聲同志不再擔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邱筱箐同志不再擔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黃春旺同志不再擔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曾顯英同志不再擔任縣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賴日安同志不再擔任縣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余創新同志不再擔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伍成蓉同志不再擔任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巫小春同志不再擔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王振清同志不再擔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周生林同志不再擔任翠江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職務;
黃興旺同志不再擔任湖村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職務;
曾念興同志不再擔任縣華僑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仁濤同志不再擔任縣水土保持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尚東同志不再擔任縣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寧化縣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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