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6129-1500-2022-00022
- 備注/文號: 湖政〔2022〕22號
- 發布機構: 寧化縣湖村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4
湖政〔2022〕22號
湖村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湖村鎮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鎮直各單位:
現將《湖村鎮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村鎮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湖村鎮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
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推動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安全防護設施建設,有效遏制和防范車輛墜水事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樹牢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標本兼治”,構筑“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大力推進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通過排查、建設和完善一批安全防護設施,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護能力,力爭到2024年底,實現全鎮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安全防護設施“從無到有”,再到“物防”設施“從有到好”的提效,農村地區車輛墜水事故“從少到無”,再到群眾出行安全感“從好到強”的提質。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堅持在鎮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協調推動落實行業部門責任和鎮、村屬地管理責任,積極引導社會共同參與,形成齊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格局。
(二)常態排查,閉環治理。堅持常態摸排、專項排查相結合,推動建立排查清單、會商協作、通報督辦、驗收評估等機制,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或邀請專家會診,強化工作閉環。
(三)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立足轄區實際,綜合考慮區域差異、經濟發展水平、地形地貌特征等因素,按照“安全有效、先易后難、經濟實用”的原則,對癥下藥,靶向治療。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排查重點。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路段,是指農村公路緊臨水域水體、較易發生車輛墜水事故的路段。一是排查路側防護方面。全面排查路側護欄應設未設、開口不當、防護能力不夠、護欄延伸不足等問題,重點排查近五年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臨水路段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具有防護功能,特別是路側5米范圍內有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等水體的臨水路段(詳見附件1),是否存在路側護欄設置不連續或延伸不足、開口不當的問題;是否存在護欄明顯松動、破損嚴重、明顯不實用的問題。二是排查標志標線方面。與臨水路段相關的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示標志以及減速標線、車道邊緣線和輪廓標等交通標線,是否存在污損、覆蓋或設置錯誤等問題。
(二)建立方案臺賬。鎮道安辦對發現上述問題的路段,要將排查結果書面報告黨委政府、抄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及管養單位,并提出治理建議;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及任務數量;對復雜的路段,可組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專題研究,進一步完善治理方案。要按照“一路一策”“一點一方案”“一處一檔”的要求,建立“痕跡化管理”模式,登記造冊,制定任務清單、銷號清單;確定專人負責建檔、信息報送等工作,定期跟蹤、動態更新、及時報送工作進展;工作臺賬中,要有體現責任單位、責任人、治理前后對比照片,以及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或設置不當等特征,做到相關工作有資料可查、有記錄可看。
(三)實施分類治理。要區分輕重緩急、分類有序做好治理工作,對于路面標線缺失、路側護欄破損等工程量較小,簡單處理即可消除的,要發現一處立即治理一處;對于重大或復雜的路段點位,鎮道安辦將協調公路、安監、派出所等部門,組織公路設計行業專家,結合地形地貌等實際情況,提出合理精準措施建議。近五年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臨水路段,應推動增設或完善警告標志、標線、減速帶、示警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路側護欄等安全防護設施。一是增設路側護欄,根據道路等級、路側危險程度或事故情況,合理設置路側護欄。達不到護欄設置要求但存在一定危險因素的路段,可根據需要設置示警樁、示警墩等視線誘導設施,也可在路側植樹、堆土或設置砌塊等。二是完善標志標線,設置與臨水相關的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示標志,以及減速標線、車道邊緣線等交通標線和輪廓標視線誘導設施。三是落實臨時防護,對一時無法完成治理的,可因地制宜采取設置廢舊輪胎、擺放沙土錐桶、堆放沙袋塊石等臨時性防護設施,或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加強提示和巡查,防止排查后因未及時整改而發生事故。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推進(2022年4月底前)。由鎮道安辦牽頭召集各村(居)和公路、派出所、農技等部門會商研究,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上報(2022年、2023年、2024年8月底前)。2022年開始,每年年初結合滾動排查、專項排查,對轄區臨水路段進行篩查、梳理、匯總,形成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于4月底前做到逐級上報、應報盡報。
(三)推動實施(2022年、2023年、2024年12月底前)。各村(居)按照既定的方案或計劃,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加大資金投入,每年集中建設和修繕一批安全防護設施,并力爭三年內實現應建盡建、應修盡修。
(四)總結提升(2024年底前并持續推進)。各村(居)及有關部門全面總結工作經驗,對安全防護設施排查和建設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措施落實到位,并建立長效機制。對工作成效明顯的,應予培育典型,創建一批“農村道路安全精品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開展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三年行動作為防范車輛墜水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的一項重要任務,精心謀劃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細化措施要求,制定任務時間表,有計劃、有步驟推進實施。各級領導要帶頭研究,定期聽取工作進展,親自踏勘實地、親自指導現場、親自督促落實。
(二)明確責任分工。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以鎮、村兩級為主體,層層落實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主體責任,制定行之有效的計劃和方案,并做好資金保障。要統籌資金保障,用足用好補助政策,結合公路、安監、派出所聯合開展的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推動臨水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納入一般公共預算予以安排;對符合交通部門補助政策的項目,應按照現行《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福建省交通運輸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補助資金。交通運輸、公路、派出所等部門要加強巡查和管控,并做好施工業務指導和監管,嚴防隱患邊整邊冒和發生事故。
(三)強化指導督促。鎮道安辦將定期跟蹤安全防護設施建設進展,適時組織交通運輸、公路、派出所等部門深入實地暗訪指導,加強檢查并及時發現問題、糾治問題,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對工作進展遲緩、排查虛報瞞報、治理措施不落實的,甚至存在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的,將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督辦、倒查問責等措施,督促整改抓好落實。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村(居)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定期報送工作進展。從5月份開始,每月3日前報送排查治理情況及清單(詳見附件2、3,完成情況請寫明具體日期)。
附件:1.排查范圍及防護標準
2. 寧化縣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道路
安全設施防護建設匯總表
3.寧化縣農村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道路安全設施防護建設明細表
附件1
排查范圍及防護標準
一、排查范圍:主要排查為農村公路、村內街巷以及通行社會車輛的機耕道,重點摸排上述道路臨近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未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含路側護欄、警示標志等),以及已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但不符合等級標準或明顯破舊損壞的路段。
二、防護標準。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強以上防護范圍的農村道路安全防護設施設置,道路外側5m內(含5m)有池塘、溝渠、水庫、河溪、湖泊且常年水深0.5m及以上(其中江、河、湖、海、沼澤等為水深1.5m以上)的,按以下三種類型進行防護設置:
(一)未設置防護設施的,應設置護欄,護欄防護等級不低于一(C)級(出自《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17));
(二)已設置防護設施但損壞明顯或不符合等級標準的,應進行修繕或重新設置護欄;
(三)路況復雜、危險系數高的隱患路段,應在設有護欄的基礎上,增設警示標志標牌、爆閃燈等安全防護設施。
未在防護標準范疇或其他未規定的,確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防護標準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也可因地制宜路側植樹、堆土或設置砌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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