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6124-1100-2025-00017
- 備注/文號: 寧汛防指明電〔2025〕29號
- 發布機構: 寧化縣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7
各鄉(鎮)防指,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2025年7月27日15時22分,縣氣象臺將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升級為暴雨橙色預警信號,根據《寧化縣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寧化縣加強防汛高級別預警防范應對工作若干措施執行細則》,經縣防指會商后,決定于7月27日16:00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請各鄉鎮防指和各相關成員單位密切監視雨水情動態,適時啟動本轄區本部門應急預案,強化組織,點對點指揮,及時果斷轉移人員,扎實做好防御暴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安全。
附件:
1.《加強防汛高級別預警防范應對工作若干措施執行細則》——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2.《寧化縣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5年7月27日
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加強防汛高級別預警防范應對工作若干措施執行細則》——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根據《加強防汛高級別預警防范應對工作若干措施執行細則》,防汛Ⅳ級應急響應主要行動如下:
(一)監測預警。氣象、水文、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嚴格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暴雨、洪水、山洪、地質災害的風險監測、趨勢研判、發布預警。
(二)應急響應。縣級預警部門發布高級別預警時,應根據本部門應急預案啟動部門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臨近預報、預警“叫應”等工作。其中,發布橙色預警時,預警部門分管負責人應30分鐘內到崗。
(三)預警叫應。縣級預警部門發布橙色及以上級別預警后,應同步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渠道進行“叫應”,預警要直達一線、直達責任人,務必做到“叫到應”、“叫到醒”,確保相關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達。向縣防汛辦做好叫應反饋。
(四)響應聯動。縣防指立即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分管負責人應30分鐘內到崗,督促指導相關鄉(鎮)和職能部門做好轉移避險、隱患排查、安全管控、應急處置等防御工作。縣防指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縣水利、自然資源、氣象、水文、農業農村、住建、交通運輸、城管、公安、文旅、教育、宣傳等部門2小時內派員進駐縣防指。
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寧化縣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有一位副總指揮在崗坐鎮指揮,召集應急管理、水利、氣象、自然資源、水文等部門會商,分析研判暴雨、洪水、臺風發展趨勢、災害風險,部署防御工作。
(2)縣防汛辦加強值班值守,密切跟蹤汛情態勢和險情、災情,及時傳達縣防指會商意見、工作部署,督促縣防指成員單位及受影響鄉(鎮)防指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3)縣應急管理局部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監督實施;牽頭做好災情統計工作。
(4)縣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向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時發布暴雨、臺風預警報告,向社會公眾滾動發布暴雨、臺風預警信號。
(5)縣水文局加強洪水監測和預報,適時發布洪水預警。
(6)縣自然資源局督促指導做好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點巡查、監測,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警。
(7)縣水利局加強重要水工程巡查、監測,加強山洪災害的監測預警。
(8)縣住建局做好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防暴雨或防洪水防臺風工作;開展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搶險、排險、應急檢修、應急加固、快速修復等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做好普通公路隧道以及低洼地帶等防洪排澇設施的運行情況排查;在險情路段設置安全警示及車輛引導標志。
(10)縣城市管理局指導、推進做好城區積澇防范應對工作,落實地下空間防倒灌措施,在低洼地、管理范圍內的臨水公園、積水區域等設置安全警示。
(11)縣公安局及時疏導交通,適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
(12)縣融媒體中心做好暴雨、洪水、臺風等的宣傳報道。
(13)縣文旅局督促旅游景區部署防御工作。適時關閉旅游景區,疏散旅客和工作人員,轉移貴重文物。
(14)縣委宣傳部做好輿論引導、輿情處置等工作。
(15)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貫徹落實縣防指防御部署精神,進一步研判暴雨、洪水、臺風對本系統和行業領域的影響和風險,細化實化防范措施。
(16)縣烏龍峽、龍下水電站:組織人員檢查閘門啟閉設施,隨時做好開閘門泄洪準備。
(17)相關鄉(鎮)按照本級應急預案做好響應工作。
二、值班值守
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氣象局、水文局等成員單位1名負責人在崗帶班,1名值班員24小時在崗值班,其他防指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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