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社會保險中心辦理職工正常退休審批辦事指南
1、事項名稱:參保職工正常退休
2、事項類型:行政審批
3、辦理依據:1、《〈國務院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2、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廳等部門<關于貫徹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閩政辦[1999]62號)
3、《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閩常[2000]28號)
4、《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參加養老保險全省統籌企業職工繳費年限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勞社[2001]101號)
5、《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規范職工退休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勞社[2001]362號)
6、《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勞社[2002]文81號)
7、《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基本養老保險費代收代繳窗口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閩勞社文〔2005〕371號)
8、《關于妥善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1] 211號)
9、《關于印發福建省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的通知》(閩人社辦[2012]20號)
10、《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閩人社文[2010]399號)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人社部令第13號)
4、受理機構:寧化縣社會保險中心
5、審批機構: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申請條件:1、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按年滿50周歲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按年滿55周歲退休;私營女業主、女性自由職業者、女性農民合同工年滿55周歲。
2、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的。
7、申請材料:
1、福建省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4份;
2、公示原件1份;
3、本人檔案原件1份;
4、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份;(女性參保人員還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5、本人一寸近照彩照2張;
6、《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資料情況表》1份
8、辦理流程:受理→經辦→審核→復核→認定
9、法定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10、承諾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11、發放證照情況:無
12、收費標準:無
13:收費依據:無
14、表格下載:www.smsic.cN(下載專區)
15、填表示例:www.smsic.cN
16、投訴電話:12345
17、咨詢電話:0598-6831109
18、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
19、辦公地址:萬星廣場1號樓2樓寧化縣社會保險中心窗口
20、乘車路線:乘1、2路公交車至寧化法院站下,往江濱北路方向步行500米;乘7、8路公交車至萬星廣場站下。
21、狀態查詢:0598-68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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