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關于稅務行政一般程序處罰結果的公示
日期:2021-02-20 16:29
來源:寧化縣稅務局
|
|
|
|
| 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類別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處罰結果 | 處罰機關 | 處罰日期 |
| 明寧稅中沙 罰〔2020〕1號 | 寧化縣萬福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安遠分公司-發票違法 | 發票違法 | 丟失發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國務院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0〕第587號)第三十六條 | 寧化縣萬福隆超級市場有限公司安遠分公司 | 納稅人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履行發票保管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三十一條、三十四條,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納稅人處以200元行政處罰。 | 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中沙稅務分局 | 2020/5/27 |
| 明寧稅二 罰〔2020〕1號 | 福建萬亞實業有限公司-違反稅收管理 | 違反稅收管理 | 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 福建萬亞實業有限公司 | 建議處予罰款2000元 | 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 2020/8/13 |
| 明寧稅城郊 罰〔2020〕1號 | 寧化縣新銘物流有限公司-發票違法 | 發票違法 | 丟失發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 寧化縣新銘物流有限公司 | 建議處罰500元 | 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城郊稅務分局 | 2020/10/15 |
| 明寧稅翠江 罰〔2020〕1號 | 未按期進行申報 | 違反稅收管理 | 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 寧化縣翔浩貿易有限公司 | 從2018.1.1--2020.11.4未申報,擬罰1100元。 | 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翠江稅務分局 | 2020/11/4 |
| 明寧稅 罰〔2020〕1號 | 寧化縣安遠綜合養殖場-違反稅收管理 | 違反稅收管理 | 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 寧化縣安遠綜合養殖場 | 處以3400元罰款 | 國家稅務總局寧化縣稅務局 | 2020/11/11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