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商務局 寧化縣財政局關于加快推進寧化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項目申報的函(寧商務〔202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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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商務〔2020〕14號
寧化縣商務局 寧化縣財政局
關于加快推進寧化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項目申報的函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 號)、《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9〕50 號)、《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閩商務〔2019〕218號)、《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資金使用的通知》(閩商務電商〔2018〕14 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升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水平,規范用好財政專項資金,更好助力精準扶貧,結合我縣農村電商發展實際,對促進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項目予以支持,有關項目申報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依法在寧化縣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的電子商務企業、商貿企業、農業相關企業;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賬證健全、依法納稅、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申報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國(福建)”網站上查詢到黑名單記錄。(可在“信用中國”官網查詢并截圖佐證)。
(三)近三年來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能按規定及時向縣商務、統計等部門提供資料和報表。
(五)申報項目必須在2017年7月1日以來新建或發生的且截至申報日運營正常,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六)同一項目已取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
二、申報基本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報材料用A4 版面簡裝成冊(內容各部分請用紅紙頁隔開),加蓋企業騎縫章。
(二)材料內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申報單位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分支機構則提供當地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榮譽證書;快遞企業需提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或經營的經營者還需提供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
2.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附件1);
3.申請報告;
4.申請單位開戶行證明文件;
5.所有涉及網上銷售額數據認定的,申報單位均需要到縣商務局現場下載平臺后臺數據,供留檔存證,申報材料需另附后臺數據復印件。復印件、截圖需加蓋企業印章,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
6.屬建檔立卡貧困戶、殘疾人等個人申報的項目需提供相關認定證明、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以上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報企業印章。
四、支持范圍和條件
(一)支持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1.支持內容:扶持縣域電商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圍繞“三品一標”農產品、特色優質農產品資源,發展農產品檢測、包裝以及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等服務,構建完善的分級、包裝、預冷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預處理設施等綜合服務體系。
支持標準:經認定后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50%的補助。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不動產購置、租賃費用,以及人員經費、水電費等經常性開支(除電子商務企業租用倉儲開展上行業務租金外),實際投資金額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核認定。
申請材料:《申請報告》(附件2);《寧化縣支持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申報表》(附件3);設備設施現場照片、農產品網上銷售的截圖、建設合同、付款票據、竣工驗收報告;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單位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等。
2.支持內容:扶持縣內農產品企業推進標準體系建設。積極推行國際國內通行的GAP、GMP、HACCP、ISO9000、ISO22000、SC等管理體系,開展農村產品相關體系認證及“三品一標”認證,圍繞從農產品生產到加工到銷售全鏈條,完善產品質量安全可溯源體系建設,真正把農產品變成適合大規模生產和網絡銷售的工業制成品。
支持標準:通過認證,按當年實際認證費用的100%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超過5萬元。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附件2);相關票據;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3.支持內容:扶持農村傳統流通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寧化農業企業(僅限生產銷售本地產品企業)結合互聯網技術發展線上銷售和線下實體銷售。在寧化、三明、福州、廈門、泉州以及省內外等城市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靠近旅游路線附近和有實際需求的地方,布點線下加盟實體經銷店、020展廳、展銷中心或專柜等,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支持標準:對已完成建設并投入運營滿3個月(實體經銷店、O2O體驗店的實際運營面積不少于15平方米,展銷中心實際運營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經認定后給予實際投資額50%的補助。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不動產購置、租賃費用,以及人員經費、水電費等經常性開支(除電子商務企業租用倉儲開展上行業務租金外),實際投資金額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核認定。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附件2);《寧化縣支持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申報表》(附件3);設備設施現場照片、農產品網上銷售的截圖、建設合同、付款票據、竣工驗收報告等;農產品線上線下銷售或其他與電子商務相關的證明材料、建設付
款票據或憑證的復印件等。
4.支持內容:支持農產品商貿流通中心建設,需配備檢測室以及專業檢測設備、倉儲區等功能區域。建立供應商入駐、產品檢測、產品配送、倉儲管理等各崗位的管理制度。
支持標準:經認定后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50%的補助。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不動產購置、租賃費用,以及人員經費、水電費等經常性開支(除電子商務企業租用倉儲開展上行業務租金外),實際投資金額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核認定。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附件2);《寧化縣支持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申報表》(附件3);設備設施現場照片、建設合同、付款票據、竣工驗收報告;供應商入駐完整材料;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產品配送記錄;倉儲管理等各崗位的管理制度等。
(二)推進縣域電商公共品牌建設。
1.支持內容:支持縣域電商公共品牌運營商和品牌授權企業深入挖掘品牌內涵,進一步創新、提升產品文創包裝。
支持標準:對縣域電商公共品牌授權企業新增提升文創包裝且上架銷售額達10萬以上的企業,對包裝設計費、包裝開版費、打樣及后續印刷制作費給予不超過30%補助,單個產品最高補助不超過1萬元(同種產品的不同規格只認定一款,并已上架銷售,且單個企業最多申請3款),對上年度獲得過該項補助的企業,不再重復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申請材料:申報單位獲得“客家祖地”等公共品牌授權證明;《寧化縣公共品牌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4);3.應用公共品牌制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及執行該標準的證明材料;4.線上線下銷售證明材料;包裝設計印制、包裝開版費用明細及相關發票或憑證;產品包裝樣品實物照片等。
2.支持內容:支持鼓勵授權使用公共品牌"客家祖地"企業使用公版包裝的
支持標準:給予補助后續印制費30%補助。
申請材料:申報單位獲得“客家祖地”等公共品牌授權證明;《寧化縣公共品牌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4);應用公共品牌制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及執行該標準的證明材料;包裝印制相關發票或憑證等。
(三)促進農村產品網銷上行。
1.支持內容:積極鼓勵縣內電商企業利用自營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線上平臺、渠道銷售我縣 “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特色農產品、工藝品、工業品等地產品。
支持標準:對2017年7月1日以來銷售本地產品線上年度銷售額首次(以后臺網銷數據為準)達5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含)以上的,經認定(檔次不得累進重復,年份數據自行擇優申報)后,相應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和10萬元。已享受過市級相關補助的企業除外。
申報材料:《寧化縣地產品網銷上行扶持資金申請表》、《寧化縣地產品網銷上行扶持資金申請報告》(附件5);網店信息(含首頁截圖,網店商品明細排行表,銷售前幾名商品截圖等);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的平臺后臺數據證明。
2.支持內容:鼓勵農村產品上行倉儲租賃。通過項目申報評審方式,扶持縣內企業租賃倉儲開展縣域農村產品上行業務(生產型企業及大型超市、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型企業網絡銷售額應占年銷售總額15%以上),
支持標準:倉儲租賃面積達50平方米以上,租賃年限為一年以上,給予租金部分50%的補助,單個企業給予最高補助10萬元。
申報材料:申請報告(附件6)《寧化縣電商企業租用倉儲開展農產品上行扶持資金申報表》(附件7);倉儲租賃合同、支付票據憑證和現場照片;網店信息(含首頁截圖,網店商品明細排行表,銷售前幾名商品截圖等);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的平臺后臺數據證明。
3.支持內容:支持縣內電商企業、農業相關企業、新型農業生產主體積極參加政府部門、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推薦的以電子商務、農產品展銷、美食農旅為主題的具備一定規模影響的電子商務相關展會展銷活動。
支持標準:對企業參展的展位費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展會補助最高不超過5000元,對參展的特裝費、物流費用單個展會給予不超過30%的補助,單個展會展位費、特裝費、物流費合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3萬元。已享受過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除外。
申報材料:《寧化縣企業參加農產品展會展銷費用補助資金申請報告》(附件8);參展相關圖文信息等;參展相關文件、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等。
(四)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
支持內容:提高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對企業建設農村物流倉儲中心、農村物流信息管理平臺及農村物流運輸設施等。
支持標準:要求快遞企業2017年7月1日至申報之日,快遞量達150萬件以上、上行量達30萬件以上、快遞鄉村通達率達100%且村郵站點(代辦點)覆蓋率達60%以上。經認定后給予實際投資額50%的補助。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不動產購置、租賃費用,以及人員經費、水電費等經常性開支(除電子商務企業租用倉儲開展上行業務租金外),實際投資金額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核認定。
申報材料:《寧化縣提高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請報告》(附件9);項目資料及已投入資金發票復印件;《寧化縣(xxx公司名稱)物流體系項目完成情況表》(附件10)。
(五)助力電商扶貧
1.支持內容: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開設網店。
支持標準:對新開設網店且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平均每月交易額達2000元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對持續運營網店半年以上且網上交易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同時,根據貧困戶開設網店交易記錄,對貧困戶當年度開設網店的網絡資費(僅限用于網店運營的寬帶費)給予全額補助(包括電信運營商直接減免)。
申報材料:《寧化縣貧困人員開設網店扶持資金申報表》(附件11);運營時間證明;網店交易記錄;寬帶費用票據;補助情況在扶貧手冊上由貧困戶簽字或蓋手印復印件。
2.支持內容:鼓勵企業(開展電商業務或為電商供貨)、合作社主動對接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收購貧困戶自產農特產品,發展“電商+基地+農戶”模式,
支持標準:按認定采購金額的30%予以補助,單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材料:《寧化縣電商企業助力精準扶貧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2);企業采購貧困戶農特產品佐證材料(如收購現場照片、貧困戶收據、原始收購憑據復印件、轉帳憑證復印件、平臺銷售截圖。其中票據、轉賬記錄、貧困戶扶貧手冊記錄等證明材料需貧困戶簽字并按手印);為電商企業供貨的企業還需提供供貨相關證明,如:供貨電商企業的平臺銷售數據,電商企業于本企業的合作協議或采購貨品證明等。
3.支持內容:鼓勵電商扶貧就業。支持電商、快遞等企業或合作社開展就業扶貧,2017年7月1日年以來企業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貧困人員年收入1萬元(含)以上且勞動合同簽訂1年(含)以上的,給予企業貧困戶工資總額的30%,單家企業獎勵最多不超過5萬元。
申報材料:《寧化縣電商企業助力精準扶貧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2)、企業吸納貧困戶就業的佐證材料(勞動合同、銀行工資轉賬記錄、收據等證明材料。貧困戶扶貧手冊記錄、收據等需由貧困戶簽字)。
(七)提升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建設覆蓋率
按照《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示范進農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閩商務電商〔2019〕218號)、《關于實施〈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設置與服務要求〉規范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建設的通知》(閩商務電商〔2017〕5 號),對農村電商服務站點進行認定通過項目申報,對符合省標要求、服務滿6個月且服務次數超過200次的服務站點,經縣商務局、財政局對網點進行現場驗收通過后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已享受補助的站點不再享受該補助)。服務滿兩年且近6個月服務次數超過200次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申請材料:寧化縣村級電子商務扶貧服務站申報表及寧化縣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自評表(附件13);運營時間證明、服務次數證明等相關材料,經縣商務局、財政局對網點進行現場驗收。
五、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請有關單位、相關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按類別和順序簡裝成冊,加蓋騎縫章。財務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除企業公章外須加蓋財務章,將有關申報材料及表格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縣商務局并同時將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nhxdsg@163.com。提交的申報材料必須做到合同、單證、票據相符合,申報材料必須完整、真實,對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申報的不予受理。
(二)縣商務局負責材料審核、縣財政局負責程序性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予以剔除;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由縣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驗收;經核驗合格的申報項目,經項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縣財政、商務局聯合下達獎補資金。
(三)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 號)和《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9〕50 號)等文件精神,項目原則上按“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補助方式。涉及重復補助部分,或與上級補助及我縣其他政策交叉重疊的,按就高標準執行,但不得重復享受。同時,對于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四)獲得示范資金支持項目應在顯著位置標識“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字樣。凡接受財政支持的項目必須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動信息,同時依法保護項目承辦單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項目不得驗收。
(五)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專賬管理制度,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和賬目處理,對專項資金的支出建立輔助明細臺賬,單獨核算,確保接受財務檢查時能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會計資料。在專項資金申請和使用過程中,如存在弄虛作假、挪用截留、擠占資金的行為,縣商務局有權追回已撥付的款項,并取消該單位以后年度申請相關項目資金資格外,將移交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六)縣商務局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項目質量與進度,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監督,確保項目資金??顚S谩m椖繉嵤﹩挝回撠燀椖康木唧w實施,按照規定嚴格項目和資金管理,接受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根據《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資金使用的通知》(閩商務電商〔2018〕14 號)、《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閩商務〔2019〕218號),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專賬管理,獨立核算,提升資金使用率,確保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高效進行。
(二)規范支出方式程序。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明確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和扶持范圍,規范專項資金組織申報、審核把關、公開公示、撥付程序、驗收檢查等,全面推行陽光監督,確保專款專用,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定期對農村電子商務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收集信息,并將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三)嚴守支出紅線。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 號)等有關規定,示范資金不得用于網絡交易平臺、樓堂館所建設、
工作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等一般性開支)及購買流
量(如宣傳廣告、入口推薦、搜索優化)等支出。不得以現金
方式支出,不得用于投資設立公司等。
七、其他
(一)請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本政策宣傳力度,并做好相關企業獎勵(補助)申報服務工作,讓符合條件的企業切實享受到政策的優惠。
(二)本意見獎勵補助對象為在縣內依法注冊納稅、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企業法人或者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分支機構;經營狀況良好,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近3年來無違法違紀行為,信用記錄良好。且按規定及時向行業主管、統計等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和報表。
(三)項目獎補按“先建設、后補助”辦法兌付。
(四)本通知涉及重復補助部分,或與上級補助及我縣其他政策交叉重疊的,按就高標準執行,但不得重復享受。
(五)項目申報材料原則上參照本文件,若中央、省、市另外要求,按上級要求材料進行申報。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時間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縣商務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人:
縣商務局電商股 黃焱 0598-6826726
附件:
1.加快推進寧化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2.寧化縣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3.寧化縣支持產銷對接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申報表
4.寧化縣公共品牌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5.寧化縣地產品網銷上行扶持資金申請表、寧化縣地產品網銷上行扶持資金申請報告
6.寧化縣電商企業租用倉儲開展農產品上行扶持資金申請報告
7.寧化縣電商企業租用倉儲開展農產品上行扶持資金申報表
8.寧化縣企業參加農產品展會展銷費用補助資金申請報告
9.寧化縣提高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請報告
10.寧化縣(xxx公司名稱)物流體系項目完成情況表
11.寧化縣貧困人員開設網店扶持資金申報表
12.寧化縣電商企業助力精準扶貧獎補資金申報表
13.寧化縣村級電子商務扶貧服務站申報表及寧化縣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自評表
寧化縣商務局 寧化縣財政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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